本政策旨在推动科技发展,提升国家科技实力,驱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。政策坚持以下原则:
1. 创新驱动:鼓励科技创新,引领产业升级,提升国家竞争力。
2. 协调发展:注重科技与产业、经济、社会的协调发展,实现全面进步。
3. 政府引导:发挥政府引导作用,优化资源配置,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。
4. 开放合作:加强国内外合作与交流,吸收先进技术,提高科技创新能力。
1. 制定科技创新战略,明确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方向。
2. 加强基础研究,培育原始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。
3. 推进高技术研发,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。
4.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提高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和保护水平。
1. 优化产业结构,发展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。
2.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,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。
3. 加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,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。
4. 实施绿色制造工程,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。
1. 加强高等教育与科技创新的紧密结合,培养高素质人才。
2. 实施人才引进计划,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华创新创业。
3.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,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。
4. 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机制,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。
2. 完善风险投资机制,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领域。
3. 加强金融风险管理,防范金融风险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影响。
4.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相关业务,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活动。
六、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
1.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,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。
2. 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,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。
3. 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,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应用。
4. 加强国际合作,推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和发展。
七、国内外合作与交流
1. 加强与国内外高校、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与交流,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。
2.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规则制定,推动我国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地位提升。
3. 加强科技外交,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国际合作与发展。
4. 鼓励企业“走出去”,拓展海外市场,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。八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1. 加强环境保护工作,推动生态文明建设。
2. 推广绿色低碳技术,促进可持续发展。